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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宜盲目宣传企业实施SA8000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7 23:42:13
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政府和授权的认可机构尚未把SA8000认证工作纳入监管范围,盲目宣传企业实施SA8000认证,会给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更多的困难。

  该负责人说,目前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开展第二方审核的现象较多,由认证机构实施第三方认证的主要是采用SA8000标准。SA8000是以劳工问题为突出特点的一个标准,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普遍执行《劳动法》的同时,由于区域差异的原因,在工作时间、职工工资、福利保障及加班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尽相同,一些企业工作环境及条件还有待改善。 
 

  经济发达国家采购商们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包括SAI制定的SA8000标准所规定的一些要素,有些我们可以认同,有些则不能认同。如SA8000标准中涉及的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歧视等要素绝不是简单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国内企业需要承诺的社会责任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国外采购商在对发展中国家的加工企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审核评价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部分采购商只对中国企业有要求并且必须进行评审,而对于在其他国家的分厂则没有要求,如福建某企业在越南和柬埔寨的分厂,外商就从未去审核过。这已不仅是简单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我国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大国,大量出口产品为服装、纺织、鞋类、玩具、工艺品、运动器材、日用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我国外贸出口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而欧美国家正是提出和推动把劳工问题作为社会责任问题试图与贸易挂钩的主要国家。因此,我国外贸出口行业需要对劳工标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等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

  根据SAI规定,使用SA8000标准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需得到美国SAI机构的认可,现阶段SA8000的认证主要由经SAI认可的8家认证机构(国外机构)实施。通过认证的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每半年复查一次,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不兼容,企业增加成本较多。到目前为止,我国出口企业因为没有通过SA8000认证而不能出口的事例尚未发现,但由于不能满足国际采购商的关于对加工企业有关社会责任的要求(通常是第二方评价或认证)而影响出口的情况时有发生。54张SA8000证书与获得ISO9001管理体系的约13万张认证证书相比,仅仅是个小数目。国内企业在认知SA8000方面应理性看待,不要盲目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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